01
婚房
谈恋爱送首付。
这不,这“天大的馅饼”就落在了杭州的孙女士头上。
至今孙女士,还记得男友曹先生带她去看楼盘时的潇洒。
35万的首付,曹先生二话不说,打了包票:房子做婚房,写你的名字,钱我给。
当场还有房产中介夏某在一旁附和,说曹先生已经交完首付。
那一刻,孙女士觉得自己找的这个男人真是极好的。
可能是被幸福冲昏了头脑,接下来的一系列操作,孙女士都被牵着鼻子走了。
交完首付,那就得付尾款了吧。
孙女士也不好意思再让男友全权负责,就想着自己也上点心不是么。
可中介告诉她,她收入太低,流水不够她去全额贷款。
不过,中介给她想了个办法,把贷款拆分成两笔,一笔房贷,一笔车位贷,然后用车位贷去补足房贷。
这一听就不是啥靠谱的点子,可孙女士被绕进去了。
出于对男友的信任,她也没多想,就在贷款合同上签了字。
为了付尾款,孙女士先是拿了2万存款,又用花呗和信用卡刷了5万,接着又用车位贷弄出21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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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,惊掉下巴的一幕来了。
孙女士支付的这笔钱,压根就不是啥尾款,而是首付。
曹先生之前的慷慨,全都是空头支票。
首付他只出了5万,还是借来的。
大家仔细算算,他俩自己的钱全加一块也就12万。
再加上车位贷的21万,首付还差2万呢。
照理说,这房子也买不下来啊,可也不知道那个姓夏的中介如何操作的,还就把房子给落在了孙女士头上。
看到这里,也许很多人会说,房子买下来不就行了,也不亏。
事情哪有这么简单?
孙女士买房是做啥的?婚房。
可转头,曹先生一句“性格不合”,这婚说不结就不结了。
直到这一刻,孙女士才反应过来,自己可能被骗了。
仔细去查了一下,才知道自己成了冤大头。
说好了“谈恋爱送首付”,原来首付的大头是自己拿的不说,还背了一身债。
而且谈恋爱这两年,房价早就跳水了。
原先花165万买的房子,现在只要140万,还包车位和家居。
如今孙女士是卖也不好卖,住也住不起。
你说糟心不糟心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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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算计
事情在网上曝光后,网友们议论纷纷,说什么的都有。
其中有好几个版本,我选了3个讨论度比较高的,和大家聊聊,也算是给那些准备贷款买婚房的人提个醒。
版本一:
如果曹先生和孙女士这段恋爱关系是真实的,那么骗子不骗子不好说,曹先生算计孙女士是事实。
在曹先生的自述里,他坚定地认为自己是“以结婚为目的买房”。
并强调,自己也拿了5万付首付,现在房贷自己也有在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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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这样的解释,到底有些底气不足。
要是真的有担当,干嘛一开始非得联合外人,把自己女友忽悠得团团转?
真心为两个人的未来考虑,是不是就不应该撒谎?更不应该让女友顶雷?
退一步说,咱没钱就没钱,现在这个环境,结婚买不起房也不是啥丢脸的事,不至于非得猪鼻子插大葱——装象,更不至于要骗女友的钱去买房。
说得严重点,这就是骗婚啊。
也有网友表示,曹先生多少也拿钱出来了,还主动帮忙还贷,损失也不小啊。
那我们再看一个真实案例。
深圳的周先生和林女士相恋了,两人购买了一套房子。
周先生可没曹先生那么多小聪明,一口气拿了首付和过户费,登记在林女士名下。
两人也没结婚,一年后,分道扬镳。
之后,两人因为房子的归属权,闹上了法院。
最后法院判定:
林女士返还周先生的房屋首付款、过户费等附结婚条件的赠与款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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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头再看曹先生和孙女士,真要对簿公堂,两人分手,曹先生为婚房支付的所有钱,是不是都要孙女士返还?
再则,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,如果房价涨了,孙女士是不是还要补偿增值部分?
至于说,曹先生到底有没有这么长远的算计?不清楚。
03
骗局
版本二:
很多网友,怀疑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。
因为上面这一幕像极了《1818黄金眼》前几个月发生的两件事。
今年3月,杭州的小魏就曾被相识不到一年的男友小张,拉去“0首付买婚房”。
当时小张承诺,首付、房贷小魏都不用操心,他来还,房子只写小魏的名字。
小魏想到自己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,半推半就,稀里糊涂地就在各种文件上签了自己的名字。
期间,还有人帮她做了假的流水。
等到120万贷款办下来,小魏突然发现小张不见了。
她去售楼部打听,才知道首付30万里只有1万6是小张给的,剩余的28万4000元竟然是中介垫资。
为啥中介愿意垫钱?为啥小魏交了一部分钱还要“逃婚”?
我相信一句话:天下熙熙皆为利来,天下攘攘皆为利往。
若不是有更大的利益,谁愿意贴钱给别人买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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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后一个月,又一受害者出现了:嘉兴的李女士。
这一次没有“中间商”,她的男友就是房产中介。
用的是和小张同样的套路,先是谈感情,花言巧语地哄骗女友买房。
等到房贷下来,房子过户,人就找不着了。
不过这回李女士的男友更嚣张,在电话里戏谑地对记者说:
“谈朋友总要付出代价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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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这个房地产市场,大家也知道是怎么回事,我就不多说了。
你以为自己的伴侣出手阔绰,几十万说给就给,难道不是爱吗?
实际上很多楼盘本来就可以零首付购房,有些人就是钻了这个空子,骗人买房贷款,然后拿了高额提成后跑路。
最后,爱情爱情没捞着,还莫名其妙背上高额债务,或许还要因为还不起房贷成为“老赖”。
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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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贪心
版本三:
孙女士是受害者没错,可她自己也有贪心的成分。
就像一位网友说的,口袋里没有钱,也敢去下单上百万的房子。
你不是想得太天真,就是想要得太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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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句话说得好:“人的欲望,经常会让我们做出一些违反常识的事情。”
凭什么谈个恋爱,别人说给买房就买房,首付不用你出,贷款不用你还,还非得死乞白赖地只加你的名字?
如果你面前站着的是花钱不眨眼的大富豪,当我没说。
不过你也得扪心自问,自己是否配得上别人的一掷千金。
当你想都不想,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,就已经踩进坑里面了。
问:孙女士的房子还能退吗?
说实话,挺难的。
毕竟房贷合同,白纸黑字,写的是孙女士的名字。
曹先生在首付上算计了孙女士,但是构不构成犯罪很难说,毕竟这些钱他也没挪作他用,都拿来买房了。
至于那位中介夏某,是个人都知道他有很大的问题。
可孙女士如果找不到证据证明这是一场买房骗局,等到前男友曹先生拍拍屁股走人,留下来收拾烂摊子的也只有自己。
最后,还是那句话:
“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,即使掉,也大概率砸不到普通人头上。”
共勉。